公司簡易注銷通常不需要登報。企業(yè)只需通過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進行公示即可。主要依據和原因如下:
- **政策規(guī)定層面**:相關政策明確了簡易注銷的流程是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上公示擬申請簡易注銷登記及全體投資人承諾等信息,并未要求登報。例如廣西南寧市人民門戶網站就指出,符合簡易注銷條件的企業(yè)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廣西)《簡易注銷公告》專欄填寫并向社會公告相關信息即可,不用登報。
- **適用條件角度**:簡易注銷適用于未開展經營活動、無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企業(yè)。這類企業(yè)的債權債務關系簡單或不存在,通過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公示20天,足以讓相關利益方知曉企業(yè)注銷事宜并提出異議,無需通過登報來擴大公告范圍。
不過,如果企業(yè)不符合簡易注銷條件,比如被列入企業(yè)經營異常名錄、存在股權被凍結等情形,不能走簡易注銷程序,而需按普通注銷程序辦理,就可能涉及登報公告等步驟。
分公司注銷清算報告是分公司在進行注銷清算時,由清算組編制的對分公司清算情況的總結性文件,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 **基本信息**:分公司名稱、注冊號、經營地址、負責人姓名、成立日期等。說明分公司的注銷原因,如總公司戰(zhàn)略調整、經營不善等。
2. **清算組成立情況**:清算組成立的時間,成員名單及各自的職責分工,清算組成立的依據,如總公司的相關決議文件等。
3. **清算工作開展情況**:具體介紹清算工作的開展過程,包括接管分公司財產、清理債權債務、處置資產等各項工作的時間節(jié)點和主要工作內容。
4. **資產清理情況**:詳細羅列分公司清算開始日和清算結束日的資產狀況,包括貨幣資金、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各類資產的金額。說明資產的處置方式和結果,如存貨的銷售情況、固定資產的拍賣或轉讓情況等。
5. **債權債務清理情況**:列出分公司的主要債權,包括債務人名稱、債權金額、是否收回等情況。 說明分公司的債務情況,包括債權人名稱、債務金額、償還情況等。對于未結清的債權債務,需說明后續(xù)的處理方案,如由總公司承接等。
6. **職工安置情況**:說明分公司員工的數量、員工的安置方式,如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等。 列出職工工資、社保費用、法定補償金等的支付情況。
7. **稅務清繳情況**:說明分公司是否已結清各項稅款,包括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或相關清繳憑證。
8. **清算費用**:詳細記錄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各項費用,如審計費、公告費、差旅費等,以及費用的支付情況。
9. **剩余財產分配情況**:說明分公司在清償所有債務后的剩余財產金額,以及剩余財產的分配方式和去向,一般剩余財產會歸總公司所有。
10. **結論**:對分公司的清算工作進行總結,表明清算工作已依法完成,分公司的債權債務已清理完畢,資產已處置,職工已妥善安置,稅務已清繳等。清算組全體成員簽字,并注明報告日期。
以上是分公司注銷清算報告的一般內容,具體編寫時,應根據分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詳細、準確的闡述,并確保報告內容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制度的要求。
個人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注銷后,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相關法律依據及具體解釋如下: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百八十八條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 **起算時間**
- **明確知道權利受損和義務人**:如果債權人在個體工商戶注銷后,明確知道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未履行債務,且知道經營者是誰,那么從此時開始計算三年訴訟時效。比如,個體工商戶注銷后,債權人收到經營者拒絕償還欠款的通知,訴訟時效就從收到通知這天起算。
- **應當知道權利受損和義務人**:即使債權人沒有直接得知權利被侵害,但根據一般情況和常理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時,訴訟時效也開始計算。例如,個體工商戶注銷后,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而未得到清償,就可認為債權人應當知道權利受損,訴訟時效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同時,在訴訟時效期間的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訴訟時效還可能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