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運人車要檢查以下項目:各油管和接頭的連接情況;轉向油缸膨脹;轉向泵軸;轉向機端蓋。其他部位檢查鉸鏈是否缺油。如果轉動時有吱吱聲,說明鉸鏈部分缺油,要及時補充。檢查動力缸有無損壞或變形,必要時修理或更換;接頭是否松動或磨損,如果是,添加潤滑脂。
井下運人車是一種率、低能耗、的無軌運輸設備。在冶金礦山,它負責地下巖石和礦石的運輸。由于井下工作條件差,環(huán)境潮濕,井下運人車經常發(fā)生漏電,直接危及生產工人的生命安全。因此,采取切實可行、合理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加以保護,以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井下運人車行駛安全準則:
1)每班發(fā)車前,應檢查各車的連接裝置、輪軸的車閘等。
2)嚴禁同時運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蝕性的物品,或附掛物料車。
3)列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m/s。
4)人員上下車地點應有照明,架空線安設分段開關,人員上下車時切斷該區(qū)段架空線電源。
5)雙軌巷道乘車場設信號區(qū)間閉鎖,人員上下車時,嚴禁其他車輛進入乘車場。
運輸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所有井下接送人車輛司機,經有關部門培訓,并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
2、嚴格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要求進行運輸作業(yè)。
3、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車、違規(guī)駕車。
4、嚴禁車輛"帶病”運輸。發(fā)現車輛存在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維修,車輛車況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車輛都安裝和使用尾氣凈化裝置,減少尾氣對井下空氣的污染。
6、駕駛室內按規(guī)定額定乘座人數乘座,嚴禁超員。
7、接送人員車輛在檢身房外依次等待入井人員乘車,每趟車,出入井時,由跟班經理臨時確定一名負責人,負責入井人員有序上車,人員上車完畢后負責關好車后門,可通知駕駛員行駛,嚴禁超員。
7、因井下環(huán)境受限,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在通過交叉路口、拐彎、路況較差照明較暗等地段時減速慢行,鳴號提醒。
8、井下行駛中遇見行人時,應在相距10米處停車避讓,堅持”先過人,后行車”的原則;當車輛上下走道行駛中遇行人,應提前鳴號提醒行人靠邊躲避。
9、下坡時要緩慢行駛,嚴禁空檔滑行;在上、下坡時,要根據車載情況和坡度大小,選擇合適的檔位,嚴禁車輛在陡坡行駛中換檔。
10、在車輛行駛中,兩車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以防發(fā)生碰撞。
11.井下接送人車輛,除加油、維修可以離開,其它時間一律不準離開停車區(qū)域;如有特殊情況,由主管副經理或主管車間主任批準同意。
12、所有車輛配備1個3公斤的干粉滅火器。
司機和下井工作人員坐入車內,發(fā)動車輛,座椅占用傳感器開關觸發(fā)。當車輛發(fā)動機開始工作時,供電系統運轉,整車控制器工作,整車控制器接收到信號采集器采集的座椅占用傳感器傳來的壓力信號時,整車控制器分析轉速傳感器傳回的車速v,當v>3km/h時,駕乘人員還沒有正確佩戴安全帶時,車輛啟動安全保護停機系統,緩慢降低車速至停車。
井下作業(yè)環(huán)境惡劣、危險性較大,井下空間狹小,運人車的啟動、轉彎靈敏度要求高、轉彎半徑不能太大,否則無法在井下空間內靈活運行。井下運人車一般為封閉結構,車廂頂部有防墜物的頂棚,由于井下運人車對車體的強度、車輛的動力等各方面要求比較嚴格,所以對車輛的布局安排、緊湊性等性能要求都比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