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車載移動升降照明設備由金屬底座、升降系統(tǒng)、云臺(旋轉機構)、電氣系統(tǒng)、控制系統(tǒng)及強光照明光源組成。
用于高空作業(yè)、戶外搜索、公路巡邏、湖海搜救、現場勘察,提供多角度、遠距離照明。
設備各組成部分應完整,表面應無損傷,電氣線路連接可靠,各緊固部位無松動現象,設備運行應無卡滯現象。安裝于車輛上的設備,升降系統(tǒng)處于起始位置時,從地面起至設備高點的高度應不小于1.2-1.8米,其他部分不超過車身范圍。
啟動時間 在額定電壓下,從啟動照明燈具基準軸上發(fā)光強度達到規(guī)定值的50%的時間應不大于2min。
連續(xù)照明時間 試樣在額定電壓下連續(xù)工作12h,不應出現故障或損壞。
外殼防護 試樣的外殼防護等級應不小于GB/T4208規(guī)定的IP65
升降時間 試樣照明燈具從起始位置提升到大行程位置所需要的時間應不大于2min
旋轉角度范圍 照明燈具水平旋轉角度應不小于300°,俯仰旋轉角度應不小于90°。 水平旋轉角度:360°;
俯仰旋轉角度:360°。
旋轉速度 照明燈具水平旋轉平均速度應在20°/s~30°/s范圍內,垂直旋轉平均速度應在20°/s~30°/s范圍內。 水平旋轉平均速度:28°/s;
垂直旋轉平均速度:27°/s。
電源適應性 供電電源頻率保持50Hz,供電電壓升高10%或降低10%,升降系統(tǒng)提升到大行程位置,開啟照明燈具,云臺分別進行回轉和俯仰旋轉各5次,照明燈開啟5min后關閉,升降系統(tǒng)回復起始位置。在此過程中,試樣應無任何故障和損壞。 當輸入直流電壓為9V、16.2V時,照明燈工作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