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液化石油氣儲罐充裝站與居民住宅的安全距離設計時的主要依據(jù)是《城鎮(zhèn)燃氣設計規(guī)范GB50028-2006》
安全距離是以儲罐外壁為基點,且與氣站的總設計容量和單罐容量相關:
一,韶關液化氣站煤氣充裝站氣站總容積小于等于50立方米,且單罐容積小于等于20立方米時,距民用建筑的安全距離不小于40米。距居民區(qū)、村鎮(zhèn)和學校、影劇院、體育館等重要公共建筑(外側建、構筑物外墻)45米;
二,液化氣站氣站總容積大于50立方米小于等于200立方米,且單罐容積小于等于50立方米時,距民用建筑的安全距離不小于45米。距居民區(qū)、村鎮(zhèn)和學校、影劇院、體育館等重要公共建筑(外側建、構筑物外墻)50米;
三,液化氣站總容積大于200立方米小于等于500立方米,且煤氣站單罐容積小于等于100立方米時,距民用建筑的安全距離不小于50米。距居民區(qū)、村鎮(zhèn)和學校、影劇院、體育館等重要公共建筑(外側建、構筑物外墻)70米;
煤氣充裝站氣站總容積大于500立方米小于等于1000立方米,且單罐容積小于等于200立方米時,距民用建筑的安全距離不小于55米。距居民區(qū)、村鎮(zhèn)和學校、影劇院、體育館等重要公共建筑(外側建、構筑物外墻)9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