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車不僅嚴重威協(xié)著人們的生命安全,而且其惡劣的車況、排放的有害氣體也嚴重污染了周圍環(huán)境,直接威脅著人們的身體健康。報廢車違法駛入道路,影響了車輛的正常管理秩序;由于報廢車不屬于保險公司的理賠范圍,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給肇事雙方和事故處理部門都帶來的困難。報廢車為何屢禁不止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條明確規(guī)定:“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jù)機動車的安全狀況和不同用途,規(guī)定不同的報廢標準,應當報廢的車輛及時辦理注銷登記。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它營運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下解體。”然而,因報廢車違章上路造成的交通事故時有發(fā)生。
報廢車就是達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且無法修復、耗油量超過國家標準規(guī)定值50%、依照規(guī)定強制報廢的車輛。
汽車使用達到一定期限 ,各個系統(tǒng)的組件大部分已完成使命 ,維護和修理已不能保障汽車的安全行駛,應當及時報廢更新。 [1] 凡在我國境內注冊的民用汽車,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報廢: 1.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車)、礦山作業(yè)車累計行駛30萬公里;重、中載貨汽車(含越野車)累計行駛40萬公里;特大、大、中、輕、微型客車(含越野車)、轎車累計行駛60萬公里;其他車輛累計行駛45萬公里; 2.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車)、帶拖掛的載貨汽車、礦山作業(yè)車及各類出租汽車,其他車輛使用10年; 3.因各種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無法修復的; 4.車型淘汰,已無配件來源的; 5.汽車經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guī)定值50%的; 6.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7.經修理和調整或采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后,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
我國的車輛報廢程序比較復雜,而且不同的地區(qū)所需要辦理的程序都不一樣。去報廢車輛不僅需要各樣的手續(xù),耽誤很長時間,有的時候車輛所需要的都已經找不到,根本沒有辦法按照正軌的流程進行報廢。這個時候耽誤事不說,而且很多時候花費了時間也辦不成事。雖然說,汽車到規(guī)定的時間按照正軌的流程報廢可以有補償,不過這些補償非常少。如果車主耽誤這么長時間就得到一點補償之外,他們寧愿把車輛停到荒野里,這樣的話會更加簡單。很多車主都是家里面的頂梁柱,很多有很多事情要處理,空余出來的時間有限。很多車主都不愿意請假去處理這些事情。此外,很多車主開車的時候都會有不小心的情況。
報廢汽車因送到報廢企業(yè),報廢企業(yè)向車主開具報廢。車主拿報廢去當?shù)剀嚬芩N戶,該車就被注銷了。車管所會前往報廢企業(yè)監(jiān)督車輛的銷毀,所以不用擔心正規(guī)的報廢企業(yè)把你的車改裝或修理后重新上路(這里說的是正規(guī)報廢企業(yè))。廢舊汽車如何處理介紹——流程報廢企業(yè)收到報廢車之后的處理流程:①拆解:報廢車進入企業(yè)場地后,企業(yè)會盡快拆解,以免占用場地。拆解從整體切割到后續(xù)的精細拆解。②銷售零部件:國家規(guī)定不允許銷售總成,所以報廢汽車的利用率和都很低。但是,部分非總成的零部件還是可以賣的。如后視鏡,車門,玻璃,座椅等。只要有修理廠或車主需要,都可以拆下來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