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物質對光、熱敏感性中等,常溫(20-25℃)、避光、密封條件下可長期儲存,避免高溫(超過 60℃)導致大量升華;與強氧化劑接觸可能發(fā)生氧化反應,建議儲存于陰涼干燥處,密封包裝以防止升華損失,避免與強氧化性物質混存。
用途:作為食用香料,應用于糖果(硬糖、軟糖、口香糖)、飲料(碳酸飲料、果蔬汁飲料、固體飲料粉)、烘焙食品(餅干、糕點)、調味品(醬菜、調味醬)等食品的生產加工,用于賦予食品薄荷特征氣味與風味。
用法:因易升華且易溶于有機溶劑,固體形態(tài)可先與食品級輔料(麥芽糊精、乳糖)混合制成預混料(避免直接添加導致局部濃度過高),或溶解于食用乙醇、植物油中制成溶液后加入食品原料;適配中低溫加工場景(建議加工溫度≤80℃),避免高溫導致升華損失,影響風味效果;操作中需密封操作,剩余原料需立即密封儲存以防升華。
用量:無統(tǒng)一固定用量,需根據(jù)食品類別、目標風味強度及 GB 276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調整。例如:糖果中添加量為 0.1-0.5g/kg(按食品成品計);飲料中(液體飲料)為 0.02-0.1g/kg,固體飲料粉中為 0.2-0.8g/100g;烘焙食品中為 0.05-0.3g/kg;調味品中為 0.03-0.2g/kg,具體需結合產品配方微調。
用法:作為合成中間體時,根據(jù)反應方程式確定添加順序,在控制溫度(30-60℃)、常壓條件下加入反應體系,利用其羥基的反應活性與其他反應物結合;作為香料穩(wěn)定劑時,直接按比例加入香精、香料體系中,常溫攪拌至溶解;作為溶劑時,直接與待溶解的脂溶性化合物混合,常溫或低溫(≤40℃)攪拌至完全溶解,避免高溫導致自身升華。
用量:作為合成中間體時,用量通常為反應體系的 5%-15%(按質量計),具體需結合工藝參數(shù)與反應轉化率優(yōu)化;作為香料穩(wěn)定劑時,用量為香精、香料總質量的 0.5%-2%;作為溶劑時,用量需根據(jù)待溶解物質的溶解度調整,通常為待溶解物質質量的 3-10 倍,確保完全溶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