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運人車動力電纜的一端需要處于牢固狀態(tài),以滿足作業(yè)條件。如果電纜固定端脫落,電源開關配電箱會被拖拽移動,嚴重時會導致安全事故。電纜固定時,要用鏈條焊接的鐵制線夾夾住電纜(放置在線夾內的電纜在安裝線夾前要保護好),防止電纜受損漏電。鐵錨桿插入距地面0.5m左右的洞壁,索夾鏈條的另一端固定在錨桿上,實現(xiàn)可靠固定。
井下運人車行駛安全準則:
1)每班發(fā)車前,應檢查各車的連接裝置、輪軸的車閘等。
2)嚴禁同時運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蝕性的物品,或附掛物料車。
3)列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m/s。
4)人員上下車地點應有照明,架空線安設分段開關,人員上下車時切斷該區(qū)段架空線電源。
5)雙軌巷道乘車場設信號區(qū)間閉鎖,人員上下車時,嚴禁其他車輛進入乘車場。
司機和下井工作人員坐入車內,發(fā)動車輛,座椅占用傳感器開關觸發(fā)。當車輛發(fā)動機開始工作時,供電系統(tǒng)運轉,整車控制器工作,整車控制器接收到信號采集器采集的座椅占用傳感器傳來的壓力信號時,整車控制器分析轉速傳感器傳回的車速v,當v>3km/h時,駕乘人員還沒有正確佩戴安全帶時,車輛啟動安全保護停機系統(tǒng),緩慢降低車速至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