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安放在橋架導軌上,可順著車間的寬度方向移動。小車主要由鋼板焊接而成,由小車架以及其上的小車移行機構和提升機構等組成。
小車移行機構由小車電動機、制動器、聯軸節(jié)、減速器及車輪等組成。小車電動機經減速器驅動小車主動輪,拖動小車沿導軌移動,由于小車主動輪相距較近,故由一臺電動機驅動。
雙梁橋式起重機主要由橋架、大車運行機構、小車、電器設備等組成。根據使用頻繁程度不同,分為A5、A6、A7三種工作級別。吊鉤橋式起重機動作操縱全部在司機內完成。雙梁橋式起重機主要參數:
1.起重量:5~10噸,16/3.2~50/10噸,75/20~100/20噸,100/32噸 125/30~250/50噸,300/40噸,350/75噸,400/80噸,600/150噸
2.跨度:10.5~31.5米,13~31米。
3.起升高度:6~22米。
雙梁起重機設計優(yōu)點
1.雙梁橋式起重機蜂窩梁設計,具有自重輕,載荷大,抗風能力強等特點。
2.特的鋼銷聯接,不但牢固可靠,而且拼裝時間短。
3.靈活的桿件支腿,工地轉向可拆成單件,運輸方便。
4.小的裝機容量,解決了野外施工用電的困難。
工作中
a.每班次起吊重物時(或負荷達到大重量時),應在吊離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將重物放下,檢查制動器性能,確認可靠后,再進行正常作業(yè)。
b.操作者在作業(yè)中,應按規(guī)定對下列各項作業(yè)鳴鈴報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開動大、小車行駛時。 ②起重機行駛在視線不清楚通過時,要連續(xù)鳴鈴報警; ③起重機行駛接近跨內另一起重機時。 ④吊運重物接近人員時。
c.操作運行中應按統一規(guī)定的指揮信號進行。
d.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正常。
c.起重機大、小車在正常作業(yè)中,嚴禁開反車制動停車;變換大、小車運動方向時,將手柄置于“零”位,使機構完全停止運轉后,方能反向開車。
d.有兩個吊鉤的起重機,在主、副鉤換用時和兩鉤高度相近時,主、副鉤單作業(yè),以免兩鉤相撞。
e.兩個吊鉤的起重機不準兩鉤同時吊兩個物件;不工作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制動器。
f.不準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嚴禁在有負載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制動器。
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②超過額定起重量時不吊;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掛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閘或其它制動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⑥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
⑦歪拉斜掛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⑩帶棱角塊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h.如發(fā)現異常,立即停機,檢查原因并及時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