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通信電纜主要應用于各類船舶通信、電子計算機、信息處理設備中的信號傳輸和控制系統(tǒng)使用。該類電纜適用于各種河海船舶,海上石油等水上建筑物上交流額定電壓150V及以下的信號傳輸設的連接線,也用在精密儀表或儀器的控制及信號傳輸連接線,如視頻連接,電話連接等。
船用同軸電纜是指供對地不對稱的高頻信號設備(如無線電和雷達設備)連接用的船用射頻電纜。CEFR電纜適用于各種河海船舶及海上石油平臺等水上建筑物傳輸電能用。電纜長期允許工作溫度為85℃,額定電壓Uo/U 為0.6/1kv。敷設時電纜小彎曲半徑如下:金屬屏蔽鎧裝型為電纜外徑的6倍。非鎧裝型,外徑小于等于25mm時為電纜外徑的4倍,大于25mm為電纜外徑的6倍。
CEFR/DA 乙丙絕緣氯丁護套船用電力軟電纜技術要求
1、應能經(jīng)受單程30000次曲線試驗。
2、電纜應能經(jīng)受交流電壓3500V或直流8400V,5min不擊穿。
3、電纜線芯結構,絕緣電阻,絕緣和護套厚度及重量應符合GB9331.2-88的規(guī)定 。
交貨要求
1、電纜交貨長度三芯及以下和導體截面不大于2.5平方,應不小于150米,其他電纜100米。
2、允許長度不小于20米的短段電纜交貨,但其數(shù)量應不超過交貨長度的10%。
3、根據(jù)雙方協(xié)議允許任何長度電纜交貨。
4、長度誤差應不超過+-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