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內容鑒定包括通過書面言語分析,判斷檢材文本作者的地域、年齡、文化、職業(yè)等屬性;通過文本格式、內容、書面言語特征等的比較檢驗,分析判斷檢材之間或檢材與樣本之間文本的相互關系。
文書鑒定又稱可疑文件鑒定。指運用知識,根據鑒定人的經驗,并結合測量、檢測的結果,通過綜合分析評斷,對各類可疑文件的書寫人、制作工具、制作材料、制作方法、性質、狀態(tài)、形成過程等進行的判斷。
篡改文件鑒定又稱變造文件鑒定,篡改的定義通常解釋為在真實文件的基礎上,采用涂改、添改、挖補、拼湊、移植、刮擦等方式,改變、歪曲文件真實內容、形態(tài)的行為。篡改文件鑒定就是判斷文件是否被篡改的技術。篡改文件鑒定的任務是對可疑文書物證是否被篡改、變造作出科學判斷,進而為判斷文書物證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提供客觀依據。
"文書鑒定",是指運用文件檢驗學的原理和技術,對文書的筆跡、印章、印文、文書的制作及工具、文書形成時間等問題進行鑒定。
文書鑒定不僅在分析案情、縮小調查范圍、明確案件的調查方向、認定犯罪嫌疑人等方面可以提供證據。文書鑒定包括筆跡鑒定,偽造、變造文書鑒定,打印、復印、印刷文書鑒定,文書物質材料鑒定,文書制作時間鑒定。筆跡是書寫人利用筆或其他書寫工具,寫在紙張或者其他材料上,反映書寫人書寫習慣特征的一種文字符號。
由于每個人生理特征、心理因素和學習寫字時的方式、方法、環(huán)境、條件的不同,由這些因素所決定的書寫習慣也不相同。筆跡鑒定的主要目的是,確定遺留在文書物證上的字跡是否為某人所留,以及確認遺留在不同地方的字跡是否為一人所寫。偽造、變造文書是指按照一定真實的樣本,或者根據個人的特殊需要,利用各種技術方法設計、制造的文書,或者采用挖補、擦刮、改寫、填寫、消退、改換、拼接等手段,對真實文書進行的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