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
消防設施操作員培訓 |
面向地區(qū) |
全國 |
要求:
1.具備相關的消防設施操作和維護知識,熟悉各類消防設施和設備的操作方法和常見故障處理方法。
2.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和應變能力,能夠及時處理突發(fā)情況,安全。
3.具有責任心和團隊合作精神,能夠認真執(zhí)行工作要求,遵守相關安全管理制度。
4.具備一定的身體素質和抗壓能力,能夠在緊急情況下保持冷靜并有效地進行應急處理。
5.具備消防相關證書和資格,如消防設施操作員證等。
消防設施操作員證書用途
1.適用單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技術服務機構
2.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指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檢測、消防安全評估等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的企業(yè)。(可就職于工程檢測公司,檢測施工維保公司等。)
3.可從事工作:
1)消防控制室值班
2)消防設施維保崗位
3)消防設施操作崗位
4)消防設施檢測崗位
技能操作考核: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消防設施操作員考試分省開展,每年四次(部分省份在五次左右),分別在每年3、6、9、12月份的中下旬開展,筆試與面試同步開展。
考試形式及內容分為理論知識考試、技能考核以及綜合評審,理論知識考試、技能考核和綜合評審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含)以上者為合格,職業(yè)標準中涉及安全或操作的關鍵技能達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