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chǎn)品別名 |
直升機停機坪TLOF嵌入式邊燈,著陸引導燈 |
面向地區(qū) |
全國 |
燈光顏色 |
綠色 |
燈罩材質(zhì) |
亞克力 |
風格 |
現(xiàn)代 |
功率 |
小于9w |
TLOF邊燈應均勻布置。對于表面直升機場,其間隔不得大于5m;對于高架直升機場和直升機水上平臺,其間隔不得大于3m。每邊(含每個角上的燈)應至少設置4個燈。TLOF為圓形并且燈沿周邊均勻布置時,應至少設置14個燈。
在表面直升機場,TLOF應至少設置9塊發(fā)光板。形成某種構形的發(fā)光板的光柵總長度不得小于這種構形總長度的50%。TLOF每條邊上的發(fā)光板數(shù)量(含每個角上設置的發(fā)光板)應不少于3塊且為奇數(shù)。發(fā)光板應均勻布置,TLOF每條邊上相鄰發(fā)光板的端部間隔不得超過5m。
TLOF泛光燈的高度不得超過25cm。泛光燈的光譜分布應使表面標志和障礙物標志能得到正確辨別。從TLOF表面上測得的泛光照明的平均水平照度不宜小于10lx,均勻性比率(平均值與小值之比)不宜大于8:1。
當高架直升機場或直升機水上平臺使用發(fā)光板用以加強其表面特征時,發(fā)光板不應靠近邊燈設置。可以圍繞著接地標志和/或與直升機場識別標志重合設置。用于識別接地標志的照明設備可由一個發(fā)黃光的虛線圓構成。各圓弧段由間隔的點光源陣列組成,并且間隔的點光源陣列的全長不應小于該圓周長的50%。
TLOF 邊燈應均勻布置。 對于表面直升機場,其間隔不得大于 5 m;對于高架直升機場和直升機水上平臺,其間隔不得大于 3 m。 每邊 (含每個角上的燈) 應至少設置 4 個燈。 TLOF 為圓形并且燈沿周邊均勻布置時,應至少設置 14 個燈。FATO 邊界燈應沿 FATO 邊線設置。 對于跑道型 FATO,每邊應均勻設置不少于 4 個(包括每個角上的燈),且長邊上燈的間距不得大于 30 m;對于非跑道型 FATO,燈具應均勻設置,如該區(qū)為正方形或長方形,每邊應設置不少于 4 個燈 (包括每個角上的燈); 如該區(qū)為其他形狀 (包括圓形),燈的間隔不得大于 5 m,少應設置 10 個燈。
直升機停機坪邊界燈又稱為接地離地區(qū)邊燈,一般發(fā)綠色光源,主要用于劃分直升機坪終進近區(qū),是為了停機坪夜間的正常使用,用燈光讓飛行員能明確辨別機坪的邊界;且需要等距設置,相隔不超過3m,數(shù)量不少于14盞,對于方形的直升機坪來說呢數(shù)量就要注意每邊不少于5盞,且每邊單據(jù)數(shù)應為基數(shù);邊界燈有分立式和嵌入式,可根據(jù)需求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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