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chǎn)品別名 |
航海航標燈,太陽能航標燈,船舶航行燈,海上航道燈 |
面向地區(qū) |
全國 |
額定電壓 |
12 |
防護等級 |
IP68 |
光源功率 |
1w |
加工定制 |
是 |
適用范圍 |
航道 |
顏色 |
紅色 |
類型 |
太陽能航空障礙燈 |
航標燈有固定燈標、燈知浮標、燈船和燈塔4種。固定燈標、燈浮標和燈船是作導航和警告用的信標。燈塔道在海上晝夜發(fā)出可識信號,供船舶測定位置和向船舶提供危險警告。航標燈多使用蓄版電池作電源。小型燈塔已采權用太陽能電池,大型燈塔則采用柴油發(fā)電機組作為主電源。
用于滿足各種照明和信號要求的一類交通燈。有桅燈、舷燈和尾燈3種。
桅燈:安裝在位于船的首尾中心線上的桅桿頂上,在正前方225°水平弧內顯示不間斷的白色燈光,能見距離2~6海里。
舷燈:有表示左舷的紅燈和右舷的綠燈,分裝在駕駛室橋樓左右舷上。
各自在船正前方至船舷的正橫后22.5°的水平弧內顯示不間斷的紅、綠色燈光,能見距離1~3海里。
尾燈:安裝在船尾,在正后135°的水平弧內顯示不間斷的白光,能見距離2~3海里。
錨泊燈:錨泊中的船舶,自日落至日出期間掛在船首和船尾易見處的兩盞發(fā)出白光的燈。
閃光燈:裝在舷燈上方,當船舶作左右轉向時,按規(guī)定的時間間隔發(fā)出紅光或綠光的環(huán)照信號燈。
通信閃光燈:又稱莫爾斯信號燈。由人工操作,按莫爾斯電報碼信號發(fā)出白光的燈,供近距離通信聯(lián)絡用。包括定向發(fā)光的手提式或旋轉座架式通信閃光燈,環(huán)照發(fā)光的桅頂式通信閃光燈。
———— 認證資質 ————